第一百三十三章 据点_我都成超人了,灵气才复苏?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    第一百三十三章 据点 (第2/3页)

,亦没有发来任何警示消息。

    不是联邦官方,那..

    滴突然间。

    警报声,於上下两侧响起。

    刺眼的红光,则於青年的脸庞映照。

    这是检测到未知人员侵入地下设施时的警报。

    "

    「」

    青年一言不发,瞳孔迅速转动。

    下一秒。

    他的视线,聚焦於屏幕中央。

    那是回收层电梯内部的监控。

    先前还空无一物的电梯,不知何时散落着大量金属碎片。

    身披黑袍的人影,正站在中央处。

    其缓缓擡头。

    纯白面具下,一双平静的瞳孔,与青年遥遥对视。

    「零零...—?」

    监控室里。

    青年面色一怔。

    他像是不敢相信般,又一次查看着疗养院外围的监控。

    最终。

    当他确定出现在地下设施的,只有【零零一】一个人的时候。

    「啧。」

    青年陡然靠向椅背,撞得椅子轻微晃动。

    他嘴里发出的声音,则带着强烈的..

    失望。

    他不明白。

    为什麽零零一要如此莽撞,直接闯到组织据点来。

    甚至如此大张旗鼓,不做半点伪装。

    这种堪称送死的行为。

    不仅说明对方是个空有力量,没半点脑子的蠢货。

    更直接打乱了他原先暗中抓捕,先行研究的计划。

    无声轻叹。

    青年松开眉心,拿起对讲机。

    事已至此。

    他只能采取对应措施,将零零一制服,送往组织高层那边。

    「有入侵者。」

    「封锁一号区,释放红雾装置。」

    青年带着一丝无精打采的声音,於每一位作战人员的对讲机响起。

    监控屏幕里。

    所有武装人员同时向後方撤退。

    随着零零一走出电梯。

    一道又一道厚重金属门落下,将整条长廊全数封锁。

    连带着零零一身後的电梯口,亦不例外。

    位於两侧的通风管道处,则有大量红雾喷洒而出。

    只眨眼时间。

    便覆盖整条走廊。

    「呼「」

    结束了。

    青年长吁一口气。

    如此狭小的空间,零零一无处躲藏。

    持续吸收红雾的情况下,他只需要稍微等待—

    轰!!!

    青年的念头,尚未来得及完全闪过脑海。

    位於他头顶上方,便陡然发出剧烈震动。

    什麽情况?

    青年豁然擡头,看向屏幕。

    下一秒。

    他的呼吸,陡然停顿。

    屏幕里。

    原本封锁走廊的金属门,像是被坦克炮弹正面击中,呈现出向後爆裂的形状。

    戴着黑色手套的手掌,正攥住金属边缘,将其硬生生掀开,令破洞越来越大。

    仿佛那不是金属,而是家用的珠帘。

    「报告,目标—

    」

    对讲机里。

    武装人员惊恐的声音刚刚响起,便被尖锐刺耳的金属摩擦声盖过。

    青年压根顾不上回应。

    他豁然起身,将椅子撞倒。

    看着屏幕里,正从金属空洞走出来的零零一。

    「...开什麽玩笑?」

    青年瞳孔震颤,嘴里发出的呢喃声,更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。

    「开火!!」

    对讲机里,武装人员狂吼的声音响起。

    屏幕里,黑袍人的身影陡然化作虚影。

    下一秒。

    一团又一团的血雾伴随戛然而止的惨叫,接连绽开。

    原本对准走廊的监控屏幕,被血肉彻底染红,再看不见任何东西。

    沙沙—

    短暂沉寂。

    原本已经归於平静的对讲机,再度响起电流的声音。

    「你要见我,是吗?」

    对讲机里,响起低沉的声音。

    「我来了。」

    青年的眼睛缓缓睁大,只觉手脚一片冰冷。

    轰!轰!轰!

    接二连三的震颤,令监控室的灯光剧烈晃动。

    越来越多的监控屏幕里,金属门被一扇扇打烂。

    武装人员的血肉之躯,更是化作一团团殷红染料,於屏幕内挥洒。

    「不对...不对。」

    「得上报...得逃!」

    灯光闪烁下。

    青年陡然回过神来。

    他猛地大步上前,扒住桌面。

    目光四下寻找,像是抢夺似地,一把抓起对讲机。

    「向一号区释放所有储备药剂!」

    「启动回收区所有的隔离门!」

    「所有武装小队全部前往一号区,抵挡入侵者!」

    青年面目狰狞,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
  手机版阅读网址:m.weiyuku.com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