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09章 把受害者当犯人防?都司怒夺推官牌!_大明:开局被凌迟,老朱求我别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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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09章 把受害者当犯人防?都司怒夺推官牌! (第2/3页)

 “军医不会剖开它?”

    “你不准,谁也不能碰。”

    青龙拿过一份空白文书,放到榻边木凳上。

    “七日内,医营只治伤。”

    “第七日,书记来问一次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落胎,军府备药,许医婆动手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留下,孩子另立户页,由军府供养。它不挂乌拉部名下,也不会交给旁人领走。”

    林秋娘盯着那张空白文书。

    “生下来长着狗头怎么办?”

    许兰贞按住药箱盖。

    青龙答道:“先接生,后验看。”

    “它若咬人?”

    “入笼看管。”

    “它若喊我娘呢?”

    青龙沉默数息。

    “认不认,由你。”

    林秋娘咬住下唇,血从破口渗出来。

    邓良向前迈了半步。

    “都司,东洞救出的女子中,共有十九人受孕。”

    “月份不同,供词也有出入。”

    “下官提议另设营帐,统一看守,断开往来。”

    “胎儿牵涉乌拉部族属。若任由本人处置,往后的物证——”

    青龙伸手拿走验册。

    最上面一本写着林秋娘。余下十八本各有屯堡、年岁、被掳日期。

    他翻开第二本。

    纸上已经添了看押轮次。再往后,还有隔帐问话与禁绝串供的规条。

    “谁准你写的?”

    邓良拢起袖口。

    “下官掌刑名。”

    “此案牵涉前朝矿制,又关系乌拉部族属,供词须由推官署核——”

    “我问,谁准你写的?”

    邓良挺直腰背。

    “下官依《大明律》办案,无须军府另授。”

    青龙撕下那页看押规条。

    纸落在邓良靴前。

    “她们是原告,也是军府救回来的百姓。”

    “你按疑犯的规矩关她们,援引哪条律?”

    “为防串供,可行权宜条款。”

    “十九个人,脚上还有铁环磨出的伤。”

    青龙把验册逐本摆上木桌。

    “你开口说保全证据,手却先伸向审案权。”

    邓良拱手。

    “此案若传入京中,口供出了差错,北平推官署也要担责。”

    “担责?”

    青龙抽走他腰间的推官木牌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“从今日起,你停案差。”

    邓良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青大人,推官由北平布政司授职。你无权罢官。”

    “官位还给你留着。”

    青龙把木牌交给门侧女卒。

    “我停的是你手里的案子。”

    “东洞死者还缺二百六十四个姓名。”

    “你去核尸。籍贯、亲属、报失文书,一项项补齐。”

    “名册补不完,你别回城。”

    邓良站在原地。

    “核尸属于书吏差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能把活人排成证物,我不敢把死人交给书吏。”

    青龙指向帐门。

    “出去。”

    邓良低头去摸腰间,只摸到一段空绳。

    他捡起靴前的碎纸,将余下的话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“下官领命。”

    邓良退出医帐。

    青龙叫来书记。

    “十九本验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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